定陶县文化服务业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5-09 08:52:13 点击次数:49

发展文化服务事业,这不仅需要保持较快的经济增长,更需要通过加强文化建设来凝聚力量,以保证社会的协调发展。从定陶县的长远发展而言,引导发展文化服务事业是文化强县的灵魂。  

定陶县发展文化服务事业已经具备两个有利背景:一是定陶县新一轮建设中,城市体系的目标十分清晰,既完善中心城区、旧城区、新城的结构,特别是定陶县城发展规划的实施,将有力地促进文化建设;二是聚集社会知识力量,发展定陶文化服务业。

    前者为城市文化发展开辟了巨大空间,后者则是城镇文化建设的重要基础。

(一)为我县文化建设建立了一个广泛和完善的基础 。

定陶县的城市建设方兴未艾,如能使文化理念深入到城乡,并以此为指导,在实践中积极创新,总结蕴藏于城镇社区群众中文化创造的经验,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发展健康文化的热情,将使定陶县的文化建设建立在一个更为广泛和完善的基础之上。

  (二)文化建设是带动城镇精神文明建设的必由之路

    经济建设和社会文化建设在城镇发展中相辅相成,经济发展为社会文化建设和创新提供丰富的物质保证和源泉,社会文化建设为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造就合适的人才。加强我县城镇社会文化建设,通过培养广大群众的文化素养和健康正确的理念,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物质和精神文化需要的同时,提高广大群众的思想道德和文化素养,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整个定陶县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因此,对于正在兴起中的,建设一个高度发达、高度文明的新定陶,文化建设将是必由之路。

  (三)文化建设是保护优秀传统文化和提高民众凝聚力的有效途径 

    定陶县文化历史悠久,是周边县区乡土文化的主要根源,长期以来形成了浓郁的地方特色和深厚的历史积淀。由此构成的传统文化,作为地方精神的历史见证和社会凝聚力的体现,必须得到有效的扶植和发展,才能培育起广大民众热爱家乡、自强不息的信心。加强我县社会文化建设,在以先进的文化理论为指导的前提下,不断挖掘优秀传统文化,了解传统文化的深层内涵,保护和继承植根于民众之中的文化创造力,提高民众共建美好家园的凝聚力。
  
  (四)文化建设还能起到保证人民安居乐业、保障社会安定的巨大作用 。

随着我县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区周边的农村人口大量进入城镇。我县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选择城镇为居住地的民众会进一步增加,这将使城镇居民在文化素质和文化需求方面产生较大差异性。加速我县文化建设,满足居民不同层次的文化需要,可以增强居民对居住家园的认同感,从而达到保障社会安定、人民安居的目的,保证定陶县社会、经济的有序发展。  

    定陶县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随着近年来文化建设的开展,文化的发展已具备一定基础。

 (一)文化设施建设已呈雏形,文化设施网络正在形成 。

文化设施是城市开展文化活动的载体,是衡量城市文化建设的重要指标,完善的文化设施是顺利开展文化工作的前提。随着我县经济建设的加快,对文化设施的新建、改造和翻新也已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建设了一批集娱乐、健身和科学教育于一体的文化设施,文化产业的发展也从无到有。通过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对文化的传播以及娱乐活动的推广起到了重要作用,使文化设施从传统意义上的"三大件"(影院、剧院、图书室)开始向新型的现代化文化设施转变。加之全县文化设施的建设在"布点"的基础上也考虑到点面结合,正在形成基本的文化设施网络。 

  (二)群众文化活动方式和规模开始向"大文化"方向发展。

文化设施建设,为文化活动的开展奠定了基础,群众文化活动方式和规模正在发生变化。我县定期举办文化广场活动和各类调演的形式,来建设文化载体,从而使政府组办的大规模文化活动构成较大影响。全县乡镇也从各自的实际出发,通过审核力量参与,挖掘传统文化底蕴,开展特色文化活动,顺应新时期基层群众求知、求新、求美、求乐的心态,在文化活动方式上,也由单一的文艺演出开始向综合性的"大文化"形式转变。 

(三)社会文化队伍的素质和专业化程度有所提高。

社会文化队伍是联系文化建设和广大群众之间的桥梁,其素质的高低是文化建设成效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乡镇文化站都配备有文化工作干部,文化队伍的组建中也注意配备具有较高文化素养的工作人员。社会文化人员的选拔遵循"深层挖掘、唯才是用"的原则,在培养社区文化活动积极分子方面也很有成效。 

 在文化发展的同时,也为城市文化建设提出了不少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文化建设相对于城市的发展明显滞后。

    改革开放以来,我县已有了长足的发展,主要表现在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各类生产型产业发展较快,城市面积扩大,居民规模增加,特别是外来人口入住定居尤为明显。由此也对城市文化建设带来新的挑战,表现为传统的文化设施无法充分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文化需求和因居民增加所带来的文化需求层次的增多;过去行之有效的文化活动开展机制明显削弱,新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部分文化基础设施虽然进行了修建,改善了一些条件,但即便如此,吸引观众的效果仍然不大。不少建于社区的活动室仅以棋牌活动为主,除退休人员外较难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

   (二)乡镇文化基础开发的层次较低  

    目前,乡镇文化活动中,过去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如地方戏曲,目前在表现方式和吸引观赏群体方面的作用都大大萎缩,如两夹弦、大平调、定陶南路琴书等,以前都作为地方文化特色而具有一定影响力,现在的社会作用已非常有限。而能为多数社会群体所接受的新的文化活动形式尚未完全建立。从近几年的实践看,现存的以网吧、ktv厅、棋牌室为主的文化产业和娱乐形式只能满足群众的低层次文化需要,对建设具有进步意义而又富有特色的文化意义不大。这种文化产品档次较低且相对较为单一的现象,已经成为无法满足基层群众文化需求的重要因素,长此以往,将严重阻滞城镇的健康发展。   

  (三)政府对新形势下,如何参与文化建设尚未形成成熟的战略思考

   由于我县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居民的经济收入和社会结构的分层已发生明显变化,由此带来的公众观念的多元化已经导致了文化需求上的明显分流。文化享受中的从众心理渐趋淡薄。面对社会变化所产生的新环境、新形势所要求的文化建设问题,政府有关部门尚未能形成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的战略思考,由此带来的后果是文化建设严重缺乏战略性、全局性和系统性。

为此建议:

(一)树立新时期文化建设的观念。  

     文化建设是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先进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内容。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对于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全社会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城市化过程中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应该尽快制定新时期文化发展战略,包括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对照乡镇的城镇化建设规划,对基本的规划要素,如规划期内文化发展的投入、文化项目的建设、文化建设成效的检测量度等应做出明确规定。

  (二)保证政府财政对文化建设的基本投入

   目前,全县文化建设尚未进入良性循环时期,政府在资金投入中的主导地位尤为重要。因此,县、乡两级要在总体上确保文化事业经费的投入,明确经费投入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比例和增长比例;对于体现党对文化建设绝对领导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政府必须给予基本的经费保障,包括对文化基础设施、文化建设队伍的教育培训、市民终生教育等经费的投入,县、乡建立文化事业保证基金,确保重大群众文化活动的经费投入。

  (三)鼓励多元化的投资机制。

    文化建设的长期过程,不仅需要政府的着意扶植,也需要社会力量长期的资本投入和建设方式的不断创新。因此,政府应组织力量研究和明确全县文化建设的政策,在保证政府对于文化建设所占主导地位的同时,鼓励多元化的文化投资渠道和机制,加强和完善文化产品和市场的开发,逐渐形成政府、企业、个人、社会多元化的文化建设投资机制,通过市场化运作如拍卖文化设施的经营权、广告权来获取投入资金。鼓励国家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与街道、社区在文化共建中的互助合作,激励文化建设过程中的优良文化氛围和精神。 根据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的实际,在文化发展规划中制定文化市场建设、发展和管理的目标和步骤,逐步建立与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内容丰富、健康的文化市场。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的文化消费,扶持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加强对娱乐、音像、演出、电影等文化市场的管理,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同时,还必须提高城镇文化设施的利用效益,加强综合服务功能的开发。机关、学校、企业的内部文化设施,凡有条件对社会开放的,要采取多种方式为群众开展文化活动提供方便,所有文化场所在节假日期间都对外开放,特别要针对城镇入住人口增多的特点,培养居民的读书意识和终身教育意识,培育现代文明新风尚。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