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05-09 08:58:09 点击次数:95
(填表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 踩高跷 | 所属县区 | 定陶区 |
历 史 沿 革 | 清末及民国年间,全县踩高跷的活动比较普遍。建 国后城乡都有活动。 | ||
艺术特征 及价值 | 高跷又称拐子,拐子以木做成,低者3尺,高者8尺,距顶端1.5尺处安一横木,脚踩其上,用麻绳系于小腿外侧.脚离地数尺之高,走动蹦跳自如。表演者化妆成各式各样的人物,边走边舞边唱,或走花样,一队(或一排)10余人,不断变换着队形。表演的节目主要有《拍蝴蝶》、《戏牡丹》、《扭秧歌》等。最吸引人的动作是扑蝶,一小伙扮成油光粉面的大姑娘,手持纸扎蝴蝶,一小丑上前扑蝶,随蝶做出各种惊险动作。 | ||
代 表 性 人 物 简 介 (含创作、表演等人员) | |||
现状及已采取的保护措施及经验等 | 现状:已经失传 措施:在区文化馆的帮助下,目前正在结合武术,进行复排演练 | ||
今后保护和传承计划及建议等 | 希望上级制定优惠政策,保护传承人,多给他们演出机会,让高跷这一民间艺术活动发扬光大。 | ||
调 查 人 | 张广亮 | 审 核 人 | 李建军 |